助工工作计划

时间:2025-06-09 10:28:22
助工工作计划10篇

助工工作计划10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助工工作计划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助工工作计划 篇1

根据省司法厅和省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安排,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我州本年度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1、依托州、县电视台和《xx日报》等媒体,做好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和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

2、按照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州法律援助知晓率调查,城市达到60%,农村达到50%。

3、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阿坝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加大在农村和重点项目工地的宣传力度。

二、以“惠民行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州法律援助办案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长。

1、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和惠民帮扶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的能力和质量,把“窗口”建设成为“了解民情、化解民怨、促进民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平台,前沿阵地,实现州、县入驻已建惠民帮扶中心。

2、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3、积极参与维稳工作,主动介入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群体性等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中。

4、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力度,完善服务网络。

5、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

三、以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除对农民工工伤、讨薪案件实行应援尽援外,对农民工及其家属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权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方面的案件和假种子、假农药、劣质地膜、化肥等坑农案件,也要放宽经济困难标准,积极受理。

2、加强农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要依托农民工岗前培训班和农民工夜校,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衔接和培训,对农民工、农民工留守亲属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

3、开展县级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使用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的检查活动,保证办案经费使用效率。

4、开展好年末岁初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为你讨工钱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继续争取财政支持,增强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

1、全州援助机构的援助经费要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并达到省厅划定的最低保障线。

2、各援助机构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力争法律援助经费设立独立账号,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必须单独设立科目,建立法律援助台帐制度,全面规范各种经费使用程序,细化和完善补贴办法,对补贴的发放制定详细的规定。

3、要求各援助机构法律援助经费数额较往年有所增长,经费和案件增长成正比。

五、继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1、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管理体制、业务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

2、加强工、青、妇、残、老龄委等工作点的指导管理,建立与工作点之间的工作联系机制。

3、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向留守儿童发放惠民服务金卡,共享法律资源。

助工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xx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县教育局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抓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以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推动我县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xx年主要工作:

1、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申请工作严格执行“三级评审”和“两级公示”制度。20xx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力争在4月份发放到位,秋季学期争取在11月份发放到位。

2、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分别于4月份、11月份做好文件制定、经费下拨工作。初中按每生每期625元、小学按每生每期500元发放。

3、做好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核查,争取在上级资金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助人数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

4、做好中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工作。完善免学费对象的评定与公示制度,严格把握免学费的条件,保证资金真正落实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功能,严防套取国家资金的现象发生。

5、做好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参加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举办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2)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提高审批通过率。

(3)积极探索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经验,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和诚信教育工作,全面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贷款的催缴工作,提高履约率。

6、做好信息处理与上报工作。

(1)在省资助中心建立的全省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内按照在校生40%的比例要求上报好全县家庭经济困难普高学生信息。

(2)在全国中职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学籍信息。

(3)在中职助学金系统及时更新资助信息。

(4)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做到热情接待,信息准确,上报及时,定时反馈。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分解任务。

1、组织召开20xx年度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总结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研究部署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推进资助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力争年内达标。二是在各乡镇中心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资助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网络系统,在全县建立资助工作QQ群,加强联系,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学校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逐级审核责任制。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明确资助信息审核责任人,严格审核所辖学校报送的资助信息,对因不及时上报、审核或工作失误导致统计数据失真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

4、加强校内资助工作的管 ……此处隐藏5854个字……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具体包括:

1、重点优抚对象;

2、城乡低保家庭幼儿;

3、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

4、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

5、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6、其他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资助程序

(一)资助申请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每年9月开学时,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园幼儿家长向所在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详述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并持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加盖公章并加注意见(承办人签字)并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申请表》。

2、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如果幼儿挂靠他人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幼儿、孤儿、残疾幼儿须提供有效证件(“烈士证”、“低保证”、“儿童福利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

(二)、资助审核

1、各幼儿园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领导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领导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定,确定拟资助幼儿名单,在幼儿园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留存公示照片)。

2、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进行填写《寿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信息登记表》,并上报县教育、财政部门。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通过银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拨付

各单位收集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待资助资金到位后直接拨付至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银行帐号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完善幼儿信息建设。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幼儿园要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幼儿园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补助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学期末或学年末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3、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4、严格检查监督。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对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幼儿园加强管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幼儿得到补助。对截留、挪用、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加大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广泛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助工工作计划 篇9

20xx年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贯彻落实京办发〔20xx〕37号文件为主线,以推动法律援助改革落地见效为重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化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法律援助行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助推东城区法律援助工作在案件数量、案件质量、服务规范上再上新台阶,为不断满足我区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全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一、继续夯实公共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工作基础

结合我区实际,在更多个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设立设置“法律援助宣传角”“法律援助宣传栏”等,进一步增强联系点的影响力;健全完善联系点工作机制,发挥联系点在宣传法律援助、引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作用有效发挥。继续开展“法律援助示范联系点”创建活动,示范联系点做到“四有一公开”的要求,即“有标识、有场所、有专(兼)职人员、有工作记录,法律援助事项、联系人及电话”公开,进一步促进联系点职能发挥。

二、抓实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工作实效

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了工作人员,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为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提升

本着服务基层,服务弱势群体,服务孤老残百姓的实际需求,我们将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社区、军营、学校、工地等方便百姓的地点开展,利于更多的人受益,避免走形式,力争得到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学生、军人、老年人等的欢迎。

四、抓实改革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今年我局法律援助工作部门要继续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项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衔接,规范申诉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和办理各环节工作,依法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继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案件业务经费的监管。健全案件监管结果评估、培训、督导作用。完善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程序;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助工工作计划 篇10

XX社区红十字会在上级红十字会的正确指导下,在相关部门以及热心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于今年7月份正式成立。在今后,社区红十字会将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宗旨,积极开展各项红十字服务,为构建和谐社区更加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加强和完善红十字会队伍的职能。

二、推进社区红十字服务平台,开展应急救助,增强居民自救互救的能力,推进社区红十字医疗队工作大力普及红十字健康防病知识。

三、深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开展以救灾、帮困、助学、助医等工作为重点的人道主义救助,让社区红十字更加深入人心,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与支持,使之更好的立足社区,服务社区。

四、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利用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宣传活动,扩大红十字影响,扩大红十字成员及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拓展红十字筹资渠道,争取取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发挥社区力量,争取更多的社会企业、爱心人士奉献爱心。

  XX社区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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